課程名稱 |
中國文學史一下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(2) |
開課學期 |
106-2 |
授課對象 |
文學院 中國文學系國際學生學士班 |
授課教師 |
沈凡玉 |
課號 |
CHIN2014 |
課程識別碼 |
101 25212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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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全年 |
必/選修 |
必帶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共309 |
備註 |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國際學生 總人數上限:2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2CHIN2014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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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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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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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中文系國際學士班「中國文學史」為必修課程,分為兩學年,本課程為第一年,講授先秦至唐代之文學史。按照時代順序,介紹各文類的發展與流變、歷代文學風貌與特色,以及重要的作家與作品;以概論性的講授,配合導讀相關經典文本,建立國際學生對於中國文學史的基礎認識。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期能增進外國學生對於中國古典文學、文化的瞭解,建立中國文學之發展、重要特色、代表作家、經典作品等相關知識的基本認知。在全面認識「史」的同時,亦希望學生能藉由閱讀各時代、文類的經典文本,更具體了解中國文學樣貌,進而發掘自己的學術興趣所在。 |
課程要求 |
1. 請按照上表所列之各週「預習章節」,在每次上課前事先預習《中國文學史新講》內容,以跟上進度。
2. 除了老師講授及課前問答之外,課程中老師也會請同學回答問題或分組討論。請同學發言亦等同點名,回答者可加學期成績一分,(同一問題一人最多加一分),缺席者扣學期成績一分,出席但不願發言者則不加分亦不扣分。所有課堂問答成績為「出席率及發言表現」,此項成績總分為10分。
3. 請於5/31(四)之前,繳交期末報告一篇:
(1)題目:兩家文學史的比較
(2)內容:請在從本學年(上下學期)所教過的單元中,選擇其中一個單元(如「詩經」、「楚辭」)作為主題,再找兩本不同的文學史著作,比較兩本文學史如何敘述這個單元?兩者有哪些不同的地方?最後再思考、說明為什麼會不同的可能原因。兩本文學史可以選擇本課程所使用的王國瓔《中國文學史新講》、袁行霈主編《中國文學史》,但不限於此,亦可選擇其他著作。
(3)字數:約1000-2000字。
4. 考試不可使用電子產品或任何方式作弊,作弊者一律零分。報告不可抄襲,引用要註明出處,且引用不可超過全篇三分之一。若不註明出處,等同抄襲,一律零分。引用不可超過全篇三分之一,否則成績最多為C+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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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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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王國瓔:《中國文學史新講》(修訂本)(臺北:聯經出版公司,2014) |
參考書目 |
章培恒、駱玉明:《中國文學史》(上海:復旦大學出版社,1996)
劉大杰:《中國文學發展史》(臺北:華正書局,2003)
臺靜農《中國文學史》(臺北:臺灣大學出版中心,2004)
袁行霈主編:《中國文學史》(北京: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2)
錢基博:《中國文學史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93)
葉慶炳:《中國文學史》(臺北:臺灣學生書局,1994)
孫康宜、宇文所安主編,劉倩等譯:《劍橋中國文學史》(北京:三聯書店,2013)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報告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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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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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期中考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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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出席率及發言表現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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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3/01 |
課程說明。
第二編第四章〈兩漢詩歌的發展〉。 |
第2週 |
3/08 |
第三編第一章〈建安風骨—雅好慷慨〉。 |
第3週 |
3/15 |
第三編第一章〈建安風骨—雅好慷慨〉。
第三編第二章〈文學的自覺〉。 |
第4週 |
3/22 |
第三編第二章〈文學的自覺〉。
第三編第三章〈正始之音—詩雜仙心〉。 |
第5週 |
3/29 |
第三編第三章〈正始之音—詩雜仙心〉。 |
第6週 |
4/05 |
民族掃墓節放假。 |
第7週 |
4/12 |
第四編第一章〈緒說—環境背景〉。 |
第8週 |
4/19 |
第四編第一章〈緒說—環境背景〉。
第四編第二章〈擬古詠史之懷〉。 |
第9週 |
4/26 |
期中考。 |
第10週 |
5/03 |
第四編第二章〈擬古詠史之懷〉。 |
第11週 |
5/10 |
第四編第四章〈仙隱玄虛之詠〉。 |
第12週 |
5/17 |
第四編第四章〈仙隱玄虛之詠〉。
第四編第五章〈田園山水之情〉。 |
第13週 |
5/24 |
第四編第五章〈田園山水之情〉。 |
第14週 |
5/31 |
第四編第六章〈詠物宮體之盛—「齊梁詩」〉。
交期末報告期限。 |
第15週 |
6/07 |
第四編第六章〈詠物宮體之盛—「齊梁詩」〉。 |
第16週 |
6/14 |
第五編第一章〈緒說〉。 |
第17週 |
6/21 |
第五編第三章〈初唐詩壇—走向盛唐〉。 |
第18週 |
6/28 |
期末考。 |